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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医院研究生入党问题

文字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25日 15:40:17

问题:协作医院的学生可否安排入党名额?因为异地党员发展难,可否把协作医院的党员发展放到组织部?

   回复:1、协作医院的学生党员的组织关系都按要求转移到相关的协作医院,也就是说协作医院的学生党员的发展、教育和管理等都隶属于协作医院。组织部作为非学生党支部,不具有考察、发展学生的职能。

2、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和第十二条“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应当及时报告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原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及时将培养教育等有关材料转交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现单位(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之规定,协作医院的学生居住地不在学校,学校无法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属于异地发展,不能安排入党名额。

3、已经建议研究生工作部(处)就协作医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问题多与相关的协作医院党委沟通和联系,求得协作医院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支持,解决好学生的党员发展工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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