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阳光服务平台 > 办事指南 >办事流程 > 正文

南华大学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活动申请程序

文字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 2015年06月26日 16:31:14

南华大学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

等活动申请程序

 

学校举办各类讲座,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实行一会一报、分类申报审批制,加强归口管理,做到守土有责,严格把关,分类申请程序如下:

1、先从本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的子栏目--办事表格下载中下载《南华大学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活动审批表》

2、以人文社科和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各类讲座的举办,主办单位按照统一格式填写审批表,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具体经办科室为理论教育科,联系电话8281316。

3、报告人为校外人士的,主办单位必须事先了解其身份、政治背景、主要学术观点和报告大致内容,并征得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报告人为国(境)外的,主办单位除加强对报告人的把关外,应先按有关外事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再报党委宣传部审批;报告人为校内的,应经由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

4、其它专业类的各类学术讲座举办,由主办单位报相应的科研主管部门审批。

5、由研究生和各学生社团组织和举办的以人文社科和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之外的各类讲座,由主办单位报该组织的学校主管部门审批。

6、在校园网上举办的各类讲座,由主办单位填写审批表直接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7、全校性的以人文社科和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各类讲座由校党委统一组织和协调。

8、外单位邀请我校专家、学者做以人文社科和政治理论为主要内容的各类讲座,由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报校党委审批。


累计收件: 已处理收件: 未处理收件: 转交中: pv总量: 访客数总量: 今日访客数:
南华大学 版权所有 2000-2014 中国 湖南 衡阳 常胜西路28号
邮编:421001 电子邮件:suppor@mail.usc.edu.cn 湘教QS3-200504-000019 湘ICP备11003720
技术支持:掌信科技   网站管理